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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问到这件事了。

时卿睇着他,之前就已经答应要试一试了,如今,她好像更没有理由拒绝了。

当记忆归来,当她知道六年前的自己对他曾抱有微妙的感情,当洛洛和仔仔都被这个男人征服,而在法律上,他们又是合法的夫妻。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分开。

“为什么不继续了?”

她笑着扬眉,脆生生叫道:

“像你这样的男人,万里难挑一,错过你,应该会是我此生最大的损失。”

这句话,与陆隽辰来说,绝对是世间最动听、最恭维他的情话——他其实是最不稀罕那些华而不实的漂亮话的,但今天,他被甜到了,甚至于还有一点小小的不好意思。

“你……真的这么想的?我是万里挑一的?”

他努力保持着冷静。

“嗯。”

她点头:“你当兵当到兵王,经商赚得钵满盘满,就算做个流浪汉,也能帅到天下独一份。不是万里挑一是什么?”

她娇滴滴夸得天花乱坠。

这是夸吗?

不是。

他的优秀,少有人可比。

陆隽辰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夸得轻飘飘要飞上了。

他抿了抿嘴,笑着站了起来,在原地了一个圈圈,然后,又像傻子一样,冲过来,抱她,转了一个又一个圈圈。

“喂,你干什么?快把我放下来……”

她被吓到了,忙搂住他,身子在空中飘的感觉,又紧张,又刺激,又新奇。

这人这行为也太……

“我……我高兴。”

停下来之后,他笑白着牙,双目灿灿生辉。

原来他高兴起来有点傻憨憨。

很孩子气。

但是很讨人喜欢。

“就这么高兴?”

她挑眉,欣赏他难得一见的稚气。

发现一个秘密:她的男人,好像经不起夸哦……

“对,特别高兴。之前,我一直在担心,我六年前欺负过你,害你和他分了手,又没好好照顾你和洛洛跟仔仔,你会很生气,会把我pass了。”

等她醒来的这十几个小时里,他是每分钟都觉得如坐针毡,盼她醒来,又怕她醒来,很担忧她会借着这件事,和自己发难,然后决裂。

时卿皱了皱眉,“在你眼里,我是这样一种小肚鸡肠的人?”

“当然不是。你在一些小事上,从不与人斤斤计较,你的心里装的全是生死大事……”

就像他。

“那你还担忧什么?”她微笑,迷人而又眩目,心里很喜欢他这么看待自己。

风吹乱她的发丝,他轻轻捋了一下,“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我对你的了解,还不够深,就怕你会不中意我……”

这世间,人心是最不可琢磨的。而她又是这般的骄傲,这般的优秀——她的优秀,是他办不到的。

“听好了,我很中意你……非常非常中意。”

她没有扭捏,而是落落大方的承认。

他笑得特别明亮:这句话,他要爱死了,原来,被自己喜欢的人这般肯定,竟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

“但我们之间总归有各种差异,我不知道相处久了,会不会有不可调节的矛盾发生。不过,既然我不讨厌你,你不讨厌我,那就处一处吧!两个孩子,一直没有爸爸,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

她想得很清楚了,若她还心存逃避的心理,对所有人都是一种伤害。

那就试一试吧!

处得好,最好,处不好,再解决其他矛盾。

这话说完,她就被他搂进了怀。

“真好。我一直提心吊胆怕面对的事,就这样解决了。”

他深深地感慨了一句。

还真应了那句话:船到桥头自然直。他们之间的问题,经过这一系列事件之后,竟轻易就给化解了。

这样一个结果,嗯,真好。

时卿的身体,本来是有点僵硬的,但很快她软了下来,靠在他怀里,她闭上了眼,又感受到了那两个字:安全。

六年前,当她和斯迪夫一起历险时,当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拉着她从死亡线上逃亡时,她曾觉得,有他在,就算遇上再危险的事,他们总是可以化险为夷的。

现在,当他是陆朝阳时,她又感受到了一次,这个男人处理危机的本事,真的有一套——他,就是她的定海神针。

“妈咪,我要上大号……”

远处,小仔仔突然哇哇大叫地跑了过来。

陆隽辰本想着挑个合适的时间点,亲亲老婆呢,结果气氛被彻底给破坏了。

时卿第一时间就把他给推开,迎了上去,拉上儿子往回跑,一边笑着:“憋住,憋住哦……要是拉裤子上,我笑你一辈子……”

跑了几步,她转头看,但见陆隽辰在后面跟着,神情看上去有点无可奈何!

可不是,他们这个孩子,还挺煞风景——就刚刚那个氛围,必须接个吻啊,可惜啊,被破坏殆尽了。

想到这里,时卿古怪地笑了笑,她这是在想什么呢?

发春了吗?

陆隽辰其实也在遗憾,两个人好不容易终于解开了各自的心结,终于真正做到坦然地面对对方了,隔在他们的之间的那些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

这已经是一段双向奔赴的感情。

他能感受到,她对自己是有感情的——六年前就有,否则,她不会说她是心甘情愿的。

这个时刻,他们理应你侬我侬一番的,全被可爱的小仔仔给毁了,不过,这种欲求不满的滋味,却是相当撩拨人心的。

嗯,来日方长,他们可以慢慢来的。

此时此刻,他的心,被一种莫种的柔情填的满满的,看什么都是美好的。

*

时卿着仔仔回到了基地房间,让仔仔去上了厕所,而她还在回味刚刚和陆隽辰的互动,唇角不自觉的上扬再上扬。

恋爱的滋味就是:想到那个人,你的心里是甜的。再大的负担,都不是负担。

这是心理专家许蔚说的——她有时会听她的讲座。

这一刻,她真切地意识到:六年前,她与韩焰一起时,没这么甜过,这可能和当时的她,正在全力以赴在工作上有关。那么忙,还得抽出时间来陪男友,只有一个字,累。

后来,他常常闹情绪,她是累上加累,却又不懂怎么调解。

也有可能,当时她年纪小,没有想恋爱的冲动,是被动地被他拉进恋爱里去的。

现在呢,她年纪大了,心性也成熟了,能更好的体味人情世故。更是因为曾经那些不离不弃的时光在暗暗发酵,患难与共的情份在加分,所以,她对陆隽辰的那份喜欢,不知不觉就深了。

是的,此时此刻,她是深深地感受到:喜欢一个人,心脏小鹿乱蹿是什么感觉了,还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没错,这会儿,她真心觉得,仔仔就是一个捣蛋鬼,当下,她最合适待的地方是,陆隽辰身边,和他再继续天南地北的说话,说什么都成。

嗯,她是不是也恋爱脑了。

可人生在世,总会有一段时间会在男女之事上迷失的——没体味过那种滋味,就算是白活这一生。

恋爱脑就恋爱脑吧!

至少,她觉得偶尔会因为男人冲动冲动也是好事。

正当思绪乱飞,仔仔出来了,忽突然抱住了时卿,一句话都不说。

“仔仔怎么了?”

她忙收回神,摸着孩子的小脑袋。

“我想你了。妈咪,我想起一些了。小时候,我尿尿时,你也会喊:憋住,小小男子汉,不可以再尿裤子哦……我……好像记起了……”

这还真是个天大的惊喜呢。

时卿立刻抱住儿子,鼻子酸溜溜的,心里高兴啊,在儿子脸上亲了好几下,虽然这一路走来,麻烦不断,历经坎坷,但好在,结局是好的。

她找回了记忆,找回了儿子,还遇上了他。

“走。我们去和爸地说……”

“嗯。”

时卿抱着仔仔,去寻陆隽辰,却远远地发现,男人被一帮战友给簇拥着走向了训练场。

她就跟了过去,好奇他们想干什么。

*

训练场止,黑压压站着不少人,所有人都穿迷彩服,除了陆隽辰是一身白色休闲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阳春白雪一般。

温笑的他,看上去是极度无害的。

就像好好先生。

让人想像不出来,当他大杀四方时,是何等的气场全开。

她知道的。

他打架时,是真的威猛。

其中有个大块头黑人战士走向陆隽辰,脸上尽是不驯之色,他先敬了一个礼,然后用本地语言说道:

“我进这支部队两年了,这两年里,所有人都在告诉我,这里曾出现过一个全能型的教官,曾经是全能型的兵王,什么都能做到no.1,今天,我想挑战你,比一比场上这些项目,看谁花的时间最少……不知陆教官接不接受挑战?”

有人在边上解围:“你别胡闹,陆教官退役都快六年了,你们呢,一个个天天都在练,体能上,怎么比?”

“我听说了,陆教官虽然退役了,但从来没懈怠过。之前还曾和其他军区的战友比试过,这一次,必须也让我们这些人见识见识啊……”

另有人在边上撺掇。

时卿就在不远处听着。

教官?

原来,他还曾在这里做过教官。

那一头,陆隽辰不经意一个回头,看到了她不知何时站在了那里,一脸兴致地看着,似乎是在期待什么。

不知是谁说的:动物界,雄性动物都喜欢在雌性动物面前表展自己,以为自己争取一个繁衍下一代的机会。

同理可证,男人喜欢在自己在乎的女人面前证明自己的实力。

操练场曾是他的主战场,他威震各大军区时,她不曾见过,现在,有人在他的主场上挑衅,他怎么能退缩。

转回头时,他当即笑着应下:

“比就比。比赛可以输,但志气不可输。你们谁想一起比的,都上来。今日没事,我们好好玩一玩。”

这话一出,不少战士都争相报名,都想体验一把,看自己和传说中的兵王,相差到底有多少……

最后,总共有六个平常成绩特别好的战士,要与陆隽辰一较高下。

陆隽辰在比赛前,跑到时卿和仔仔面前,笑道:“儿子,爹地要去比赛了,你要为我加油哦……”

“爹地加油。”

仔仔非常给力地呐喊起来。

时卿站在边上,有点担忧地叮咛了一句:“哎,他们天天在练,你呢,天天在坐办公室,年纪也大了,别太拼啊……”

毕竟是三十岁的男人,不像那些小年轻。

她这么说,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他为了赢,伤着自己的身体——年纪大上去了,有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

陆隽辰可不爱听这个,凑到她耳边低问道:“陆太太,你这是在置疑我的能力吗?”

咦,这话,好像在开船哦!

她立刻正色,解释道:

“我没有,绝对没有。我是觉得,你得面对实际情况。六年前,你才二十四岁,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现在呢……你几岁了……咱们不能乱逞强不是吗?”

有时人不服老都不行。

“等着。我会让你看到我的实力了。即便离开部队六年,我的战争斗绝对不输任何一个在役特种兵。”

完了,男人不服输的性子被挑起来了。

她干脆闭了嘴,不再多说:

这个男人是不能被说“不行的”,是她触到他逆鳞了。

陆隽辰去换了一身迷彩服,和其他六个身形都魁梧的战士并列在一起,准备开始比赛。

之前,她还一直在遗憾,没有机会再看到他穿军装了,今天,这个愿望倒是实现了——身着迷彩服的男人,男性魅力直接爆棚。

她担忧的同时,却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对着他喀喀喀一阵狂拍照。

真真是帅呆了!

说真的,这六年,她从来没迷恋过任何男人,在她眼里,活的男人,远不比死人来得有吸引力。死人的话,至少可以拿来研究,可以测出各种医疗数据。

活的男人,能带给她什么体验?

反正,在她的生活中,男性是一种无性别的动物。她对任何男性都无感。

但今天,她好像要收回这个想法——原来一旦心动了,那个人在她眼里,就会变得特别的与众不同。

是帅的,又是飒的。

是野性难驯的,又是彪悍无敌的。

他,在人群中,始终是璀璨夺目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

看来,她是真的被迷倒了……

------题外话------

本章四千字。明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