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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告是自愿的,那么原告被摘除了眼角膜后出现在外环大道上?难道不应该是住院进行眼部残留的清除和消毒吗?

如果原告是自愿的,那么原告为什么会有不想活下去的心态?

原告是怎么出现在外环大道上的呢?

“审判长,我需要一号证人提供证据来作证”。

“带一号证人”,审判长同意了原告辩护律师的请求。

“审判长,由于我方一号证人身份特殊,不宜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所以我方请求播放一号证人提供一小段行车记录仪监控”。

审判长同意了。

一位制服人员拿着龙擎轩提供的一段监控递给了原告辩护律师,一个小储存卡连接在电脑上,荧屏幕出现了一幕大灯的光芒照在前方。不远处就能看见当时的阮婂婂双手盲探的走着,走到路中央,一副想要被撞死的模样。

车子并非急刹,而是缓缓停下,车子和阮婂婂的位置是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的,之间的距离完全可以还能停一辆车的距离。

所有人都看得出那样的安全距离,有一辆车的距离,也看得出来原告是自己昏过去的。

原告辩护律师暂停了视频,“由于一号证人身份特殊,这里就不便再放下去。我方一号证人捡到了被扔在外环路上的受害者原告,立即送进了医院,并报警。报警的事情,我已向警方证实了,就在当晚原告被送进医院后报的警”。

“被告”,审判长看向被告辩护律师。

被告辩护律师站了起来,“...我方无异议”,行车记录仪监控比言词更有利证明了原告真的并非自愿,记录仪中很明显的看到车头距离原告还有一段的安全距离,那段距离都可以容下一辆私家车的长度。

他也不是傻子,想打赢这场官司,会比登天还难。

有警方的证实帮助,要他怎么辩解?吴副s长准备的资料太少太少,让他有种有心无力的感觉。

“原告,请你继续”。

原告走站在两位被告中间,“阮丽珍,你为什么要在饮料里放药?”

还在思考阮婂婂为什么叫别人妈咪的阮丽珍回过神儿来,盯着原告辩护律师,“我女儿是不会告我的!”

原告辩护律师轻嗤一声,“顾美冰,这张三百万的支票是给谁的?”拿出那张支票。

那张支票是装在透明袋子里的,因为这是证物。

顾美冰的脸色很不好看,也看了眼阮丽珍,没有说话。

“审判长,我需要二号、三号、四号证人来作证”。

审判长同意了。

不一会儿,有三位被铐着双手的人被押了进来。

“二号证人,请如实回答原告辩护律师的问题”,审判长很严肃的说。

二号证人一脸颓然的站着。

原告辩护律师走到二号证人的面前,“请问你为什么要和两位被告人合谋?”

二号证人正是那个小馆子的老板,他一脸悔,说:“那天顾美冰拿了十万给我,让我配合他们,药不是我放的,真的不是我放的。我,我只负责把两个保镖送走...”

“你为什么要收顾美冰给的十万?她给你十万,是让你做什么?”

“我当时财迷心窍,她让我在炒菜的时候放点药,也让我放进饮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