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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天靴第001章 迷心窍悲剧生

作者:polaris-an

一双靴子摆在床前的石几上。

床是石床,屋是石屋,这是海边烂石窟中的一间石屋,住着小流浪汉华伦。

海浪日日拍打石矶,石矶烂而成海中窟。据说,这就是海枯石烂的本意。

这块巨大的烂石矶,北倚巍峨群山,南探浩瀚大海,长、宽、高约百丈。石矶以东,水深足有五丈,开凿了偌大一片码头,又与北山脚下的青云坊通了运货的栈道,正是沐海公国鼎鼎有名的青云坊码头。石矶西边落潮到底,就会露出浅滩,不能像东边那样开凿码头,半壁石矶依旧保留原状,像座小山般高高耸立,陡峭不可攀援。

华伦的海窟就在石矶西壁,退了潮就会看见悬在半腰上的洞口。窟口四周长满海苔,顺着约有五米长的天然墨绿石阶,就能下到浅滩。遍布海苔的石阶,没点身手是不能踏足的。摔个七荤八素的,大有人在。

这个海窟,十年前,华伦还和一个亲他爱他的四爹同住,两个人相依为命。

华伦的四爹,正是镇上老人嘴里念叨的好人阿四:水性好,名声好,救过镇上很多不慎落水的人。华伦眼中,四爹很伟大,伟大到超过了武修。

世人都说,在这个大陆上,武修高人一等,绝不是华伦这样的普通人可以比肩。

武修内炼真气、外修武技。低阶武修强身健体,即使年届耄耋也是步履轻盈。中阶武修飞檐走壁,只凭肉掌足让二三十个普通人无法近身。高阶武修罡气护体,刀芒一出凡兵俗铁触之即溃。武修结成宗门、传承家族,足可威风处世、享尽百代荣华。

不过,在华伦眼里,武修再怎么强大,也比不过四爹。镇上的武修很多,却从没有听过武修救过谁,这一点就差太远。

四爹下到水里,能像踏步走路一样游泳,水性很好。每每有人落水,风浪再大,四爹都不会惧怕,满脸轻松的下水救人。四爹虽然不修真气,却也会一些武技,有几次领他去镇子北面的琅琊山上采药,攀援绝壁、空手斗白熊,那都是华伦亲眼所见。

后来,耐不住华伦央求,四爹总算把武技传给了他,其中还包括一门轻身功法。只是没有真气修为,再怎么精巧的轻身功法也是花架子。每每华伦问起真气,四爹就会叹一口气,颓丧很久。连问过几次,四爹都是这样,华伦从此不再提起。不过,华伦的内心深处,还是渴望有机会修炼真气,成为武修。

四爹不仅武力强大,心胸也很强大。每次四爹救了人,总有人送来一些好吃的。不过,大多数人都是意思意思的送了几次之后,就没有了下文。这让期待美食的华伦非常鄙视,难免会说些牢骚话。这时,四爹就会轻声告诉他:“伦儿,做人要懂得感恩!”

“感恩不是只念着你对别人的好,而是你能发现别人对你的好,体谅别人的艰难,想着去帮助那些比你更可怜的人。我们救人,对别人来说也许是救命的大事,在于我们不过是碰上机会就会做的小事。就像大夫治病救人,如果有医德,那就是讨口饭吃的营生,没医德的才会拿捏着要钱要好处。”

“那些贫苦人家,有人落水难免会摊上一场大病,总要花些钱买些汤水调养才能好利索了。若是总给我们送好吃的,他们反而没钱调养,那就成了那家人的负担。那样的话,我们和那些没医德的大夫有什么区别?!咱们也在坊市看到过,好吃的都很贵,四块油炸糕就要一个铜钱,一个铜钱可要两只巴掌大的螃蟹才能换来的。”

“再说了,要是每天都有人给你送来好吃的,你是不是就不会去赶海讨生活?那么不用多久,你就会变懒惰、变馋嘴,那还怎么过下去?他们送第一次,让我们解解馋也就是了,要是再送,我们就要想办法退回去,别人也都很不容易。不过,为富不仁的人,就不要放过。特别是那些害人的,那就干脆咔……”说到这里,四爹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每每这时,四爹就会接着说起华伦的父母。华伦的老爹叫做华文,人称花纹大师,是镇上的资深匠师,擅长制作木器。经他的手,本是刀斧雕凿而成的粗陋木器,却在雕成的瞬间变得栩栩如生、赏心悦目。

据四爹所说,花纹大师也不是武修,不过也很伟大,救穷济困,乐善好施。每逢春夏之交的艰难时节,大师与其夫人总要在码头上支起粥铺,施粥救济贫民。镇上有武修欺负普通人,大师总要上前阻止。

听在华伦的耳朵里,想象着父亲气势轩昂,风流倜傥;母亲高贵典雅,不染凡尘。阿四偶尔念叨,说华伦的模样有点小帅,虽是流浪汉的装扮,却瑕不掩瑜,就是因为传承了花纹大师和夫人的正统高贵血脉。

阿四总是这样,在闲暇里给华伦描述父母的卓然不群,听在华伦耳里,自然就开始自动自发的注重内涵,比如勤洗澡、勤换衣服。尽管每一件衣服都是捡来的,却保持内外整洁,不像乞儿那样满身馊味。海窟内外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物品摆放错落有序。

据说,花纹大师和夫人是一夜之间从镇子里消失了。宅子里没有凶杀、争斗的痕迹,只留下嗷嗷待哺的华伦一个人,就连仆人也都不见了。镇上的人都说大师被劫持了,大概被某个上官或者豪强劫去,扣下制作家私。阿四听说华伦在宅子里没人照顾,就上门抱走,只凭着自己下海捡拾海货的微薄收入,拉扯着他长大。

等到华伦懂事、阿四渐渐嗜酒,二人又变得相依为命。华伦人小,手脚却麻利,三四岁就开始跟着阿四赶海讨生活,在海边捡点奇贝异石、趁着退潮捞点海鲜,到坊市里卖掉换钱买粮食。

阿四慢慢老了,无欲无求中享起了清福:偶尔把自己卖苦力赚来的铜板或粮食,换成粗糙的渣酒,把自己灌个醉生梦死。这确实是幸福,品味着“美酒”,偶尔吃一只孩子为他煮好的蛤蜊,爽,痛快!今生又有何求?

渣酒自有渣的本质,未经提纯,掺杂着极少量的毒素,终究会慢慢毁掉饮酒者敏锐的感知,酒醒后感知仍然麻木,动作渐渐迟滞,却也对酒依赖、痴迷更深。酒醉后有幻境,有冲动,也有不理智,终于在一个冬夜里,小华伦睡着后,阿四离开了海窟。

找到时,却因长时间醉卧冰冷街头,已经冻残半边身子,失去了活着的意志。从此,阿四忘记了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不顾小华伦的拦阻,整日里拖着残躯,在坊市里的几个酒家门外,乞食剩酒残汤,终于在又一个雪夜里,在酒醉和严寒的肆虐中,静静的魂归大海。

在那些日子里,小华伦除了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四爹之外,还要在入夜之前把四爹找回来。即使回家也要时时盯着,防着他偷偷溜走,直到童年的身体忍不住沉沉睡去。

阿四在大海边讨生活,自有一身结实的体格和绝好的水性,就算涨潮封门,也能闭气穿越水下的通道,浮游上岸。冻残左手左脚,他的水性也没稍减。

爱一个人最大的痛苦,在于对方并不认可你的行为出于关爱和怜惜。哪怕明白对方只是因为酒醉、迷幻,也只能绝望的亲眼目睹,对方反抗着、任性的走向毁灭。

埋了四爹,独自在海窟过活,至今已有十年。

十年中间,华伦渐渐长大,不知何时手下有了两个铁杆小弟:老屁周杰和海兔宋正助。

老屁、海兔都是华家旧宅老巷子里的邻居。

小时候,华伦从阿四嘴里,得知自己家还有一处老宅子,便常常跑去看。几次遇到正在巷子里玩耍的老屁和海兔,三人年纪差不多大,一来二去就玩到一起。长大了,因为身体结实,又跟阿四学过几手叫不上名字的武技,于是身手不凡的华伦,常常替老屁和海兔教训欺负他们的人,在镇上一干少年中所向无敌。

华伦早熟懂事,知道礼仪,也会说话,身上也不脏乱,这就非常讨喜。因为干净利落,平日里知道赚钱养家,小弟们的父母便放心孩子跟他厮混。再加上曾经地位显赫的父母,和好人阿四的名声,华伦在镇上平民中也算是个人物。

华伦家的那处老宅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华伦怎么也进不去。其实,不仅华伦,其他人也进不去。好在巷子里的邻居们都知道,这是华伦的祖宅。华伦还活着,多少都维护着,不让心怀叵测的人去动这处宅子。

平日落潮的时候,华伦就带着老屁和海兔,三个人一起下海捡拾海鲜卖钱,华伦眼尖手巧、干活利索,捡拾蛤蚧、海螺和采挖牡蛎、海菜,速度远远超过两人。一样大小的袋子,华伦赶一潮海,能捡得满满的;老屁和海兔却刚刚遮住袋底,要不是二人还知道挑些值钱的,估计那点收获都不值得留下。

华伦从小就要自己讨生活,赚了钱要养活自己,于是精打细算的花钱。老屁和海兔则与他不同,赚多了送回家讨好父母,少了就自己攒下来。尽管这样,华伦却不小气,三个人的海鲜总是放到一起,送给酒楼,卖来的铜钱,华伦总是多给他们俩几个。这样的华伦,让老屁和海兔敬服、崇拜,心甘情愿的做一个任他使唤的小弟。

华伦虽与流浪汉共同生活过,衣着俭朴却干净整洁;老屁则追求外表光鲜,初见言谈举止倜傥潇洒,其实猥琐懦弱。海兔虽然衣着完整,却邋遢的像个乞儿,自己却无所谓的活着。华伦整洁、老屁时尚、海兔邋遢,三人相互陪衬,各有特色。

老屁周杰的老爹周正恩给外地一家海运客商当一等水手,常年漂流在外洋,每年季风来临时回镇上休息三、四个月,一身海员装束,颇显得英气。周杰长期跟着母亲生活,缺乏小男孩的阳刚气,懦弱胆小。

周杰的老娘好像有点不安分,每天夜里周杰都能听见老娘在自己屋子里频繁发出放屁声。于是,在别人的诱引暗示下,懵懂幼儿年代的周杰,傻乎乎的告诉别人,他娘夜里总是不停放屁。因此,周杰得名老屁。

老屁虽然胆小,内心深处却有不少弯弯曲曲的道行。

比如说,青天化日里如果有什么人敢于对他们三个行凶施暴,那么很长一段时间,老屁就会观察这个人的行踪。直到某天晚上,三个人瞅准时机,用麻布兜套了这人的脑袋,一顿痛揍致昏后,要么直接扔进海里,要么埋进沙滩里。当然,惹了他们哥仨的人,丢命是不会的,连续几个月的后怕却是逃不掉。做多了,老屁就成了三人中的探子兼军师。

海兔宋正助,也不是一般人,而且从祖上就不是一般人。

海兔的爷爷在社会上有个诨名,叫鱿鱼。据考证,他爷爷年轻时候曾是一名武修,身轻如燕,且江湖上传说其人极其腹黑,人到中年突然猝死。海兔的老爹身形健壮、四肢发达,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武修功法,却成功继承了他老爹的腹黑,且能发扬光大,因此人称乌贼。

海兔在三兄弟中最听话,爱吃饭,五大三粗,有蛮力,却看似有些蠢笨;也许年少暂时看不出腹黑,因此获称海兔。鱿鱼、乌贼、海兔同属一族,除外形的大小、腹内含墨量多少有差别外,其它方面近似。

海兔很小时候就没有了老娘。江湖上传说是乌贼腹黑,人品太差,老天报应,收去他老婆。当然,直接受害者是海兔,从小活得朝不保夕。乌贼喜欢没有老婆的日子,有了钱天天换老婆,没有钱自己又当爹又当妈。

海兔是三兄弟中的苦力,平时对华伦的为人敬服,对老屁的“内秀”信服。

华伦从来没有邀请任何人回家,就连两个小弟也从来没有带进海窟。海窟是四爹留给他的,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每次有人找他,都是在码头上呼唤,或者在他常去的坊市苦等。这样久了,没有几个人关注海窟,漠然直至忘记。

海窟之内,自有一番天地。顺着窟口进入,适应黑暗后就能看到一条蜿蜒通道。

最初的十米通道地势最低,涨潮了就会淹没在暗流回旋、汹涌澎湃之中。

十米之外越走越高,二十丈通道尽头豁然开朗,是一间坐北朝南的巨大石厅。石厅的四周,居然还有五间小石室。

正北是水室,门槛高一米,门槛内是四米见方的水池,从不见底、从不溢出。剩下四间,看看里面雕凿的石器,应该分别是厨房、杂物间、书房和卧室。

石厅顶部,应该是开凿了通风孔和采光孔,随着海风吹拂气味涌动,也随着日出日落明灭变幻,可以遮蔽风霜雨雪,保持窟内清润而不潮湿。

站在石厅内,还能听见码头上的吵吵嚷嚷。不过,人在石厅内叫喊,码头上却一点都听不到。

此时,华伦坐在床上,无可奈何的看着石几上的靴子。

右边那只,用料考究,做工精湛,是青云坊五星级装备店出品。

左边那只,材质低劣,做工粗糙,是坊市里修鞋的刘老汉做的,应该是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只整鞋。

这可是华伦倾尽多年积攒的家底,方才买下的两只靴子。之所以如此冲动,是因为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一只名头极大的左脚靴子。

还记得是半个月前的那天,天气很不好,冷得要死。

知道这样的日子落潮太浅,不会有什么收获,华伦就呆在海窟里,哪里也没去。闲极无聊时,华伦一个人站在海窟通道里,看着潮升潮落:海水慢慢上涨,海浪扑进海窟又退下,退下又涌起扑进海窟,循而往复,犹如昼夜变幻、四季更替。

正百无聊赖之际,忽听码头上隐隐约约的传来两个人对话,是一个小厮和他伺候的公子。辨听着他们的声音,华伦想起最近在坊市里出现的两个混蛋:主子刁蛮,狗腿子居然还是个武修。这两个家伙是都城来的,脾气很坏。在坊市的摊子上挑拣东西,总是不问价随意扔几个铜钱,摊主要是不干,那个小厮上去就是一顿爆揍。当然,在坊市里摆摊的都是普通人,哪里敢和武修动手。坊市里的店铺都有武修看护,估计这主仆二人也不敢招惹。

就连华伦他们三个,也吃过他们主仆的亏。那次还是和他们无关,是这主仆正在发脾气,他们三个恰巧从一旁经过。却被那个小厮发现了,直接被株连,上去一脚踢飞了老屁手中的海鲜桶,虾蟹撒的满地都是。如果他们不是武修,估计老屁早就找到机会收拾他们一顿了。

现在,这个小厮,正劝他家公子尽快转回都城,催促的理由之一是公子脚下的靴子。据说这双靴子,是这位公子家族千年传承的古物,内蕴神秘无人能解。这次出来历练,临走前盗出名靴,一路研究也没能破解。

听着二人的对话,华伦浮想翩翩。坊市茶馆里的说书人,时常这样提起:武修宗门和传世家族大多只有一部武修功法。每部功法都来源于一次奇遇:宗门的创始人和家族的鼻祖有缘发掘古迹、机缘巧合破解古物奇幻,终能得获一部或者半部牛呼呼的秘籍,很快修炼上手,然后叱咤一时,称霸武林,组建宗门、繁衍家族。

华伦渴望有一场奇遇,那样就能成为武修,就可以赚大钱!青云镇就盛产一种珍贵的紫玉贝,只有武修才能捕猎。紫玉贝可是低阶灵兽,会喷出夺命的水箭。没有修为,下海捕猎死于非命者,比比皆是。只要捕到一颗,卖掉的钱足够一家普通人十几年的开销,也因此年年都有普通人铤而走险。

华伦从听说紫玉贝开始,日日渴望修炼真气成为武修。现在听到这两人在谈论什么靴子,华伦原本平淡的心,微波荡漾。不过,他也知道,这种作为宗族传承的圣物,若是蕴藏武修功法,定是一部绝顶功法,怎么可能落到他的手里?!

世事变幻,一切皆有可能。

华伦无聊的看着海潮涨落,突然听到那个小厮惊喊着靴子落水了。那一瞬间,华伦都想脱衣下水,试试看能不能偷偷捞走靴子。毕竟,这对主仆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不配拥有神异的传承之物,正好也能报了那一脚之仇。

接着,光怪陆离的事情发生了,一只靴子,左脚的,就这么怪异的出现在眼前:原来,那位公子不慎将靴子踢入海里,先是浮在浪头没有沉下,应该是被暗流抽动漂到了海窟口,又恰逢每波十二潮的最高浪峰,把靴子扑进海窟,摔落在华伦身前。

华伦并没有马上拾起靴子,他不敢。

渐渐地,可以听到,岸上来到这边码头的人手越来越多,都是都城口音。渐渐地,海水淹没了窟口,华伦再也听不到码头上的动静,这才藏下靴子。

第二天清晨,等到潮水退下,华伦出了海窟,顺着石阶下到浅滩,进了镇子,又小心翼翼的转到码头上,却没有看到那个世子,或是小厮和其它来自都城的人。

几天后,华伦到青云坊卖海鲜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有感应,居然一进坊门,就望见一只非常相似的靴子,摆在修鞋刘老汉的鞋摊上,而且是右脚。

最初,华伦远远的避开,不敢去问,谁知道是不是都城来人摆出的鱼饵。

直到七天前,华伦才下了决心上去攀谈,磨了半天嘴皮子,才扯到那只鞋子上,得知,那只鞋子是刘老汉捡的。

据说是一位来自都城大家族的小厮,某天夜里在坊市五星级装备店里订做了一双靴子,第二天却被人发现,右脚那只扔在坊市角落。刘老汉听说了,特意捡回来,至少可以当做补鞋的皮料。

华伦试探着问刘老汉,这只五星靴,可不可以让给他。

刘老汉拿足了腔调,说什么人家五星店出品,一副靴子两枚金币。华伦心里恨恨的骂:一只脚能当靴子么,不过是捡来的皮料。

华伦拿出浑身解数和刘老汉讨价还价,口水喷尽也只讲到五百铜钱拿货。五百铜钱,这可是华伦积攒多年的全部家产!真花了,手里可就只剩下当天卖货赚来的十六个大钱!犹豫再三,最后狠狠心,买下了五星靴。想了想,一不做二不休,华伦又掏出最后的十六个大钱,央求刘老汉用些粗陋材质,做一只左靴,与其配对。

而后的日子里,天气一直不好,或雨或雪,华伦也一直在没钱的苦难中挣扎。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华伦过去不曾干过这种蠢事,毕竟那样可能会送命:没有积蓄帮衬着,遇到恶劣天气,讨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一次次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帮衬着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心里煎熬更甚,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垃圾也要卖十六个大钱!”

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有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死死的记住了这三个字的写法,分别的找了镇上没有关系的六个熟人,画在地上给他们看。每两个人问一个字,结合起来,就是“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一脚踢开刘左脚,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放下手中的五星靴,准备把两只靴子摆到一起比对。当右手抓起真靴,才想起手指上还有一滴血没擦去。仔细一看,那滴血已经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

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也不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消失,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突然听到码头上传来呼喊声,是海兔:“老大,起来了没有?等会儿退潮了,可要记得昨天应允我们,一起去捞紫玉贝,不能耍赖的!我们先去坊市看看,有没有趁手的家什。”华伦还没来得及答应,那头人已经走了。

华伦走到通道里的海潮前头,望望海窟外的水位算时辰。潮起潮落,如果没有飓风或者海啸,每天都会比上一天落后三刻,这个规律终年不变。华伦总是这样看时辰,是四爹教他的生活常识。晴天,姑且可以看看太阳的位置,阴雨天、夜里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时辰。阿四熟悉岸壁的每一处岩纹,只凭一眼就能说出准确的时辰。

少年的华伦,纵然习练多年,也无法做到,只好用铁器在岩壁上刻线,看看露出多少刻线,也就知道时辰。这在华伦看来,投机取巧,远逊于四爹的渊博。可在阿四宠溺的眼里,小华伦肯学善用,聪颖无比,唏嘘道:时运不济,否则又是一个旷世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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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一章并不是本书的第一章,前面还有一篇引子,不读引子,后面的章节就会看得晕头昏脑。另外,引子之后还有一篇作者的青葱之作,有一种年少轻狂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