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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五章 风采不像当年

王虎那个破烂的茅草屋里头是没有锅和灶的。

就连最基本的用来吃饭的碗啊,喝茶的水缸子那都是没有的。

所以李萃华她就算是搞到了新鲜的食材了,她都必须得去到她婆婆的面前要钥匙。

大厨房是一个战略物资储备的地方。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吃才是一个人最大的事业。

所以,在缺衣少食的村里头,一个个当家管家的婆子们,都把厨房看作是重中之重。

有些人不只给大厨房上了锁。

就连大厨房里头的那些柜子。

不管这些柜子里头到底是放的晚,还是放到其他的,她们一个个都花了重金去请打铁匠做了锁。

李萃华这个时候根本就轮不到她开口出面。

肚皮早就快要饿得翻天的王虎,早就一脸殷勤的把他自己媳妇儿的手里头提的鱼给拿了过来。

“媳妇儿!鱼,我来提!”

王虎说完这话,就把那个鱼拿到自己手上掂了掂。

有一斤多重。

王虎当即就笑开了,连声表扬他自己的媳妇道,媳妇真是能干人。

他那么一副有荣与焉的样子,特别自豪的样子,看得他亲娘和亲爹心里头都有些不自在。

王虎是个会做饭的人。

而且手艺还特别的好。

以前年轻在屋里做活的时候,屋里头的一半田是他耕的。他从小就有几把子力气,耕田的时候跟牛似的。

可靠的很。

而且还任劳任怨。

白天在外头耕田,到了晚上的时候,屋子里头的其他人躲在屋里头歇息去了,他就赶紧的烧火做晚饭。

早上天不亮的时候要出门,他得赶紧的上山打柴,给屋里头的两个大坑挑满水,然后一脸勤勤恳恳的去做早饭。

每天一日两顿,都是如此。

五年前去当兵的时候,尤其是在他刚刚入伍的时候,他还是一个火头兵呢。

专门洗菜摘菜的火头兵。

后头说他凭借着自己几把子力气,然后和突然已经开了窍,有些机灵了的头脑,在那里也不断的辛苦钻营。

终于又搞到了一个掌勺的活。

虽然他掌得那个勺有点大。

有时候拿的是扒红薯的钉耙。

有时候拿的是乡下专门用来铲猪粪的锅铲。

……

但是经过这么一番辛辛苦苦的劳作了之后,他总算是熬出头了。

王虎现在一张脸看上去越来越硬了。

男人有实力,说话硬气不窝囊,一般的人都会给他面子。

替他办事什么的。

这会子,王虎也没有急急忙忙冲向自己的亲娘去要钥匙。

而是,叫了一声自家的婆娘跟着之后,直接回了自家的茅草屋。

屋里头有一个大陶罐,他是记得的。

他西安生意用一把稻草,把陶罐里冲的那些黑乎乎的灰尘,渣土给清理干净了之后,接着又去了河边,把它全部洗净。

他这个人是刀不离身的。

所以直接当着自家洗衣服的面,把那一条一斤多的鱼给宰杀了干净。

他在河边扯了一些野菜。

然后直接在河边起了火。

把那个放了鱼和野菜,还有半罐的水的陶罐放在了火上烤。

他早就没有想,自己和自己的媳妇儿去求自家的亲娘。

他也懒得看自家亲娘的那脸色。

王虎这个人人高马大,腿长,所以从自家走到河边的时候,也就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

这个时间非常的短。

但是一来一回所花费的时间太长了。

王虎在发现一陶罐子的鱼,完全已经熟了之后,他想了想,便让自己的媳妇仔细的看着它,不让它烧干了。

李萃华不知道他突然站起身来,到底要干什么,但还是一脸听话的轻轻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王虎见自己的媳妇特别的听话,乖巧,他心里想到,光这么煮鱼,什么东西都不放,也就放点紫苏,这鱼的土腥味还是太重了。

他必须搞点生姜过来。

没有生姜,大蒜也行。

王虎这样想着,便直接转身离开了河边,然后在偶尔有人走过的村路之上,慢慢的走着,这一路上遇到在田间劳作的人,他便装作是一年亲热的跟他打了声招呼。

然后慢慢的凑拢过去,开始聊天。

聊着聊着就开始话家常。

他没过一会儿,有人就给他找来了几块生姜。

王虎在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又说这外头的天好像有点热了,于是,他在劝人家休息之余,草草打了声招呼,然后加快步伐,回到了那个有点隐秘的草丛边。

河边一般来说或多或少都是有一些蚊虫的,不管是夏天也好,还是冬天一样。

当然,冬天的蚊虫觉得没有夏天多。

夏天主要是蚊子,冬天则主要是其他系里古怪的东西。

比如像米粒那样大的蚂蚁。

还有一些飞过来飞过去的臭虫。

这外头天气确实有点怪异,而且让人感觉很热很热。

王虎是一个阳气特别足的人。

他身上的血气雄厚,所以耐不住热。没过一会儿,他本来就有些黝黑的皮肤上,竟然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

那些汗像一层油似的,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散发着一层又一层的光。

李萃华见了,两只大大的眼睛一眨也不咋的,盯着他被汗湿的衣服底下那行迹败露的肌肉看。

从那些隐隐的轮廓当中,李萃华完全能够判断得出,他那几块漂亮的腹肌分布在哪里?有几块?

背部的肌肉线条非常的漂亮。

手臂看上去也特别的强壮,肱二头肌是那样的发达。

……

李萃华只是此刻并没有被这样的形体给迷上,她这个时候是怀念自己以前辛辛苦苦练出来的那一个特别健康的身体。

她现在是特别的羡慕,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

这么多漂亮形状的肌肉,那可是以前自己有的呀。

她那个时候个子特别的高大。

身高一米七多。体重将近有一百五十斤。

皮肤也是黝黑黝黑的。

身材还特别的健壮。

剪着一头帅气的短头发,出门在外,也不知道有多少的迷妹,在悄悄的暗恋着她……

她一个小时跑十公里,那是妥妥的。

一口气跑下来,气都不带喘的。还特别的有精神。

想到自己当年凭着一副强壮的身体,取得的丰功伟绩,李萃华心里头那是特别的遗憾。